<font color=red>阁</font>已启用最新域名:<font color=red>ge001</font> ,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,谢谢!</p>第一四七章肖恩莫斯顿肖恩#莫斯顿,从小在一个武装团伙中长大,开始他把团伙头子索罗斯当成了自己的父亲,不过随着他的年龄一点点变大,就不在这样想了。
因为索罗斯每到一处地方就要把当地的治安官干掉,这一点让莫斯顿十分反对,他认为这样做迟早有一天,自己等人会寸步难行的!不过索罗斯并不理会,两个人的分歧从此也就越来越大。
到了莫斯顿二十四岁这一年,他感觉自己应该离开索罗斯团伙,他不想就这样成为通缉犯,成为强盗,无论大人小孩,总是用恐惧的眼神看着自己。
这样的想法,是因为莫斯顿在号角小镇遇到了一位姑娘,他觉得这个姑娘美丽极了,并且也不惧怕自己,本来索罗斯等人要将这个姑娘家洗劫一遍,并且要将她抓走,好好的玩玩!
不过莫斯顿极力的阻止,索罗斯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发生争执,所以便随了莫斯顿。只不过那一次之后,两个人的关系,开始变得不可弥补!
在来到了耶里赛镇的时候,索罗斯等人正在酝酿一次新的抢劫行动,而莫斯顿发现这一次的行动,之前的一些准备工作他们已经开始不在带着自己了,这样更好!莫斯顿心里想到,等这次耶里赛镇之行结束,自己便开口跟他们说,自己要离开。
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嚣张,也许是因为一贯的风格,这一次他们遇到了一个厉害的人物,而且这个人还在他们采取行动前,主动的找到了自己。
那个人身材高大,挂着两把左轮,莫斯顿至今都有印象,他先发制人般的,发出了和索罗斯的决斗挑战!
索罗斯接受了,他充满着信心,认为自己的枪法能够战胜那个高大的人,他也确有资本,因为他的第一枪,从未失过手。只不过这种自信,全部在野马镇被打破,二十步!是的!二十步的距离对方竟然就可以快如闪电般的出枪,并且十分准确的将索罗斯的头骨打碎。
莫斯顿第一次看见这样的高手,只不过这个叫伊斯特伍德的人,给他的印象并不坏,他是正大光明的战胜了索罗斯,而不是用什么阴谋诡计!
莫斯顿在索罗斯死后,也离开了团伙,过起了游侠的生活,他用赏金和锄强扶弱在数月时间闯出了一点小名,人们叫他“斗士”。
他还一直惦记着那个姑娘,他要去找她,向她表达出自己的爱意,可是在刚刚进入镇口的时候,一伙匪徒,正在大肆的抢劫着,而且这伙人莫斯顿认识,就是自己以前的同伴,他去阻止,不过却遭来了枪击。
于是他奋力的还击,在当地警长的帮助下,终于赶走了这伙人,打死了七个,剩下的跑掉了。莫斯顿也受了重伤,不过他却因祸得福,那个美丽的姑娘收留了他,只是姑娘的脸上有着一丝的愁云,那是因为她的母亲在之前的枪战中不幸被射中了头部!
他要照顾她,所以他把这种想法跟这个叫佳丽的女子说了之后,她答应了,要跟着自己离开这个使她伤心的地方。
他们信马由缰,遇到镇子就去住上一晚,在野外时莫斯顿就用来复枪,打上几只猎物,莫斯顿觉得这段时间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而且姑娘似乎也和他是一样的想法。
他们来到了洛杉矶,在这里没人认识他们,他们可以过全新的生活,可是身边的世界,也是需要人去闯,去适应的!。
艾马尔团伙的弟弟,看到了那个姑娘,并且十分无礼,莫斯顿不可能忍受自己的妻子被别人欺负,当场拔枪将艾马尔的弟弟,直接打死。
“莫斯顿!我们真的要离开吗?我是说,那个混蛋再被你打死的时候,并没有人看见”!佳丽一边在小木屋收拾着东西,一边说道。
这里是洛杉矶的东郊,莫斯顿在这里自己盖了一个小木屋,只不过现在看来,他们没住多久,就要离开了。
莫斯顿把来复枪背在身后,将子弹一颗一颗的插进胸口斜跨着的弹带中,说道:“我打听到,我杀死的那个人叫弗兰#艾马尔!是当地一个大团伙的头子,他还有一个哥哥,叫坎普#艾马尔!他们在这里很有势力,早晚会查到我们的!”。
佳丽把两件衣服放进了布包里,转身看了看本身就没有什么的屋子,小木桌还是莫斯顿在三天前刚刚做好的。还有一个未完工的木椅放在墙角,可惜这一切已经不再属于他们了。
看到这些,佳丽有些伤心,说道:“好吧!莫斯顿,我们接下来要到哪去?”。
莫斯顿看了看自己的妻子,知道此时自己一定要表现的坚强些,所以开口直接说道:“我们到东部去,或者你喜欢海的话,也可以去三藩市!我可以在海边为你建起一座屋子,也可以出海打渔。佳丽,相信我,我们会渐渐好起来的。”